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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高中被指强令学生购买生活用品
http://www.cyol.net 2008-07-24
  本报讯 (记者陈婷婷报道)女儿考上重点高中原本是件高兴事,可容桂的李姨却发愁:大女儿从学校毕业两年,留下一整套生活用品,二女儿在该校初中部毕业后紧接考上高中部,也有一套生活用品。前日学校发通知,称学生必须再购买同样的生活用品。“这就三套了,可学校说是硬性规定,不得不买,我觉得是浪费资源。”李姨认为,学校应该特殊情况特殊办理。

  家中已有两套学校生活用品

  昨日,容桂的李姨向记者报料,十分无奈地说出她最近的一件烦心事。原来,二女儿今年考进顺德一中高中部,26日即将新生报到。就在报到一个星期前,一张学校的缴费单让她很是发愁。

  缴费单上明确规定高一新生各个收费项目。其中一项为代购生活用品费共332元,下方还列出说明,生活用品包括棉胎、双面垫、被套、冷气被、枕芯、枕套、枕巾、蚊帐、草席、胶桶等十四种。“这些我们都有两套了!”李姨的二女儿和大女儿都曾在一中读书,给李姨家留下同样款式、颜色的用品。这下,眼看着她们家又得多一套一摸一样的用品。

  就在给记者报料的前一天,李姨特意按学校发的回执单上的号码打回去咨询,电话里头的工作人员称:“这是学校的硬性规定,不能退!”无奈之下,李姨只得在昨日最后期限内,将含有332元的费用,一并打入学校指定的银行账号。

  物价局:市民有权追回款项

  带着李姨的问题,记者昨日咨询了顺德区物价部门。有关工作人员解释道,学校收取的生活用品费用不属于定价项目,学生有权自己选择,学校不能说成是硬性规定。“如果硬来就违规了,市民可向教育局或物价局进行投诉追回款项。”该名工作人员称。

  教育局:特殊原因需及时说明

  针对此事,顺德区教育局秘书科郭金元科长认为,学校管理有自己的一套标准。学校统一对学生的生活用品进行管理,保持校园形象是无可厚非的。

  他强调,李姨的女儿只是一个特殊的例子,她可以和学校进行协调沟通。“学校收取生活用品费用并不是谋利项目,所以在说明原因后,学校有理由为李女士退回款项。不过李女士也要考虑一下女儿的想法,要避免新生入学时,女儿的特殊性和别人产生距离感。”

  学校:从未硬性要求收生活用品费

  顺德一中高中部赖副校长昨日通过本报了解了这件事。他表示,学校工作人员称“是硬性规定”属于表述不清,学校从未硬性要求收取学生生活用品费。他向记者承诺,李姨家若情况属实,家中存有的用品确与学校规定的不相违背,可在开学后与学校沟通,学校将退回这笔费用。

  来源:大洋网 转自人民网(Y-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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