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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女生警局大谈性史 警察感慨太随便
http://www.cyol.net 2008-06-02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苗栗警方侦办一件少女被性侵案,日前传讯少女的死党陈姓初中女生作证,她说一年内曾和六名少年发生性关系,还带男友回家做爱,没什么大不了。警察到她家查看,果然发现一名徐姓少年;女生说:“妈妈也知道,但管不了我。”

  报道说,长相甜美,很有异性缘的陈姓女生在警局内大谈性史,还说有三人和她发生关系后,连姓名都不知道,警察感慨时下一些青少年的性观念,实在太随便了。

  苗栗警分局日前接获一名初中女生的母亲报案,指女儿被性侵,女儿死党陈姓初中女生知道这件事;警方二十五日传唤陈女作证,没想到她竟自爆性史。

  迹近滥交的少女说,和两个不同校、同是二年级的初中女生是姊妹,常结伴出游,认识不少异性;如果谈得来,男方要求发生性关系,她不会拒绝;做爱地点在网吧办公室、旅馆,有时也会带对方回家,一旦个性不合就分手,最长的仅维持一个月。

  少女还说,她只记得其中三名男生的姓名,年纪十四到十六岁之间,“其它三个都忘了”;警方及社工问她“为什么不好好保护自己?”她回答“我有啊!每次我都要求对方要戴套子。”

  警方与社工调查,少女的父母亲离异,她原和父亲同住,去年父亲另娶,她搬到后龙与母亲住,母亲在电子厂上班。警方曾通知少女母亲,但她以工作忙碌为由,没有到场。

  警察说,当天到少女家查证时,发现一名十六岁初中毕业的徐姓少年,坦承住她家十天,两人也发生过性关系,但都是自愿的;因非现行犯,警方已抄下姓名资料。

  警方说,少女未满十四岁,与他人发生关系,对方有触犯妨害性自主罪之虞,警方将传唤六名少年到案。苗栗社会局社工课长郭贵兰说,家庭、学校及社会教育都要负责任,多关心孩子,学校也要多教导身体及性的知识,导正偏差观念。

 

来源:大洋网转自人民网(Y-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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