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闻 | 高考 | 考研 | 时评 | 专题 | 人物 | 校园 | 招生 | 人才 | 留学 | 培训 | 创业 | 公务员 | 论坛
教育专题
·公务员专题
·2007高考分数线及招生录取
·2007高考访谈专题
·纪念恢复高考三十周年
·华图百场公务员考试讲座系列
·直击2007年高考现场
·2006年优秀民校风采展
·“211工程”高校招生简章
·高考加分政策汇总
·中招快报
民办院校人气榜
普通高校人气榜
短信和彩信活动
首页 >> 教育 >> 招生考试 >> 考研 >> 热点推荐 >> 全国高校2008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及简章
中央音乐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07-07-25 16:19:33

  2008年各类招生简章及附件 >>请点击查看

  一、培养目标

  中央音乐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服务,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基础理论、系统知识和专业技巧,具有独立从事专业活动、科学研究和高等音乐院校教学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名额 预计招收约120人(以教育部下达名额为准)。

  名额分配预定方案:作曲系、电子音乐、指挥共20名;音乐学系21名;音乐教育系10名;音乐治疗、提琴制作、音乐声学共5名;声歌系8名;钢琴系9名;管弦系18名;民乐系18名;教务直属5名。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08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在非音乐专业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人员,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和专业学习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院组织的单独考试。单考生的专业基础科目、外语(含外语听力)、政治科目的考试均在2008年1月份统考期间进行(录取人数不超过两名)。

  1.符合第(一)条中的1,3,4各项要求;

  2.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者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本科毕业、在高校工作满两年者,可以兼报“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要求请见《中央音乐学院2008年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中央音乐学院2008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报名、考试

  考试报名:分初试网上报名和复试网上报名。

  报考专业方向和导师详见附件一。

  考试科目:初试:专业主科;复试:专业基础科目、外语听力、政治、外国语(英语、日语、俄语、德语)。专业科目考试要求详见附件二;参考书目及考试大纲参见附件三、附件六。

  注:我院不开设日语和俄语课程。

  报名、考试的具体事宜请见下表: >>请点击查看

  五、录取

  1.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2.考试科目合格标准(100分制):①主科:表演方向主科分数85分;其他方向主科80分。②政治、外语分数线及总分要求按国家标准。③其他科目60分。

  3.一个导师招收新生原则上不超过2名。

  4.一个专业方向录取学生原则上不超过5名(声乐、钢琴、作曲、音乐教育除外)。

  5.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定向或计划外委托培养硕士生。定向、委托培养及自筹资金硕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有关合同。

  6.报考音乐文献研究方向考生,外语须参加全国统考,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当年国家下达的合格分数线。

  七、报考和录取类别

  1.非定向: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八、学习与学位授予

  1.学制为3年。

  2.报考木卡姆研究方向硕士生,第一学年在中央音乐学院修读学位课程,学院同时指派相关方向的导师对其进行指导。后两年在新疆艺术学院由相关导师指导其学位论文的写作,论文答辩在中央音乐学院进行。

  3.凡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规定学分、专业考核(音乐作品、音乐会)成绩合格、论文答辩通过者,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文学硕士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九、报考费用

  考生报考的报考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等均自理。

  十、学费及住宿费

  1.学费按北京市相关部门批准的当年标准执行。每年报到时一次交清全年学费。

  2.住宿费:校内宿舍每生每学年750元;校外公寓每生每学年1020元。北京生源的学生一律走读。

  十一、学习期间的待遇

  按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原载人民网(J-03)

  相关文章
  新闻评论有奖参与,发送A+内容到62861711(移动)或98931711(联通)
编辑推荐
教育部:不会用合并化解高校债务危机保健站医生为孕妇接生拽断婴儿大腿
规划要先行 高考本科线下留学完全手册人事部:坚决打击招聘会高收费、乱收费
诺奖得主齐揩华获聘南开大学名誉教授13岁女生迷恋坐台被母亲用铁链锁家中(图)
教师夫妻强迫多女生卖淫 公安部悬赏10万月薪5000到8000元 500大学生争殡葬工岗
民间改革方案:纪念高考要从怀旧转为向前中山大学本科生发现新彗星
大学生创业觅蹊径 代做职业短裙受追捧留守学生问题复杂 帮扶要讲关“心”艺术
湖北云梦:干部操办子女升学宴要申报回告北京公布民办教育机构广告备案名单
高考改革应在博弈中获得认同“相面”招生“不是歧视”胜似歧视
北京市地税局面向应届毕业生招30名公务员公交车上抢座 四大学生挥老拳
捐献精子广告悄现济南高校 大学生坦然大学生告北京公交一卡通收押金违法败诉
精彩栏目: 高考 | 考研 | 大学校园 | 中学校园 | 教育新闻 | 教育专题
打印】 【关闭
我想看评论
我要说两句-->>已注册用户
我要说两句-->>未注册用户
注:中青论坛所有内容只代表网友和读者的个人观点,与中青在线立场无关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