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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委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国庆期间,各民办学校不得留宿社会人员,而民办学校的住宿生没有特殊原因不能随便出校。
报道称,北京市教委专门针对民办学校校园安全工作,向各区县教委,民办高校和民办高等教育机构下发通知,要求排查并制定国庆节期间不稳定因素处置预案,加强对节日期间离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对假期离校的学生要进行登记,并保持联系。
我不知道北京市教委出于何种目的,兴许是从大局出发,为了国庆期间的治安考虑吧,不过即便其有一万个理由去论证这个通知存在的合理性,那又能怎样呢,倘若果真为大局考虑,那么为什么通知的对象仅仅是“民办生”呢,公办生为什么就可以随便进出学校呢,这不是典型的“歧视”吗,“民办生”怎么就成了不稳定、不和谐的因素了呢,成了天生引发的治安事件的“假想敌”呢,真是不明白,这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要求民办学校不要留宿社会人员,这规定倒是勉强可以接受,毕竟国庆期间人多人杂的,难免弄出点事来,但人家民办生为什么就不能在我们伟大祖国的首都自由出行呢,出去一次凭什么还非得要特殊理由呢?为了一些治安考虑就索性把人家民办生“关”起来,以牺牲其人身自由去换取所谓的团结、稳定、和谐,这算怎么回事呢?民办学校或许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缺陷与不足,这是事实,无可厚非,但这显然不是什么理由,根本站不住脚,素质高低与是不是公办并不存在着直接关系,在法律、法规面前当人人平等,而在犯罪面前也当人人平等,民办生可能会不小心误入歧途,但公办生也存在着这种潜在因素。也就是说在民办生身上可能发生的事情,在公办生身上亦可能,公办、民办只是身份的符号性区别而已。
由此可见,社会对民办学校的身份歧视一直存在,而且还是根深蒂固,连相关政府部门也不例外,令人担忧与后怕,真是值得引起深刻反思啊。
原载人民网(J-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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